2012年4月至2016年5月,贵州省玉屏县扶贫办原党组书记、主任简光禄多次授意安排本单位相关人员以收取“工作经费”的名义,向申请信贷扶贫贴息资金企业及个人收取850.8万元,用于违规发放职工福利和与部分人员私分。县扶贫办对企业申请贴息贷款的资料审核把关不严,致使8家企业与银行工作人员勾结,套取贴息资金105万余元。该案所涉11名县扶贫办党员干部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点评:“微腐败”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特别是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决战脱贫攻坚路上必须打掉的“拦路虎”。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市县两级党委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中央纪委七次全会部署和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精神,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胆敢向扶贫资金项目等民生领域伸手的严惩不贷,以铁的纪律保障党中央为民务实的好政策落到实处。